有限責任高雄第二信用合作社 公告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六月五日
高二信業法字第 1360 號
主旨:公告標售本信用合作社不良債權事宜。
依據:依本社九十六年度第十九次理事會及九十七年度第八次會議理事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標售標的:
本信用合作社呆帳不良債權,債權總額計約新台幣二十八億元。共分為兩標每標分別債權金額計約新台幣十四億元。每標債權內容包括信用貸款約新台幣四億元、以及擔保貸款(現為拍賣不足額部分) 約新台幣十億元。
二、投標人資格、文件及審核:
欲參與之投標人須為依據本國公司法社設立,符合金融機構合併法第十五條規定,以收購金融機構不良債權為目的之資產管理公司。對於參與競標之投標人,一旦經審查符合資格者,即得參與投標;本社並無保留拒絕之權利存在。
投標資格文件:
1. 公司變更登記表影印本及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印本(須加蓋公司大小章)。
2. 已簽署之投標意向書及保密聲明書。
三、投標人參加登記截止日:
有意願參與之投標人請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三日前完成參加投標之登記,並繳交投標文件。
因本交易之所有交易流程均將依原既定之交易時程進行,不因投標人完成參加投標登記之時間不同而變更,故各投標人應自行衡量並確認其能於投標日前完成所有交易流程;對於無法依照交易時程完成所有資料之審查評鑑所造成之風險,應由各投資人自行評估及承擔。
四、押標金:
本交易分為二個標案,每一個標案押標金各為新台幣五佰萬元整。
五、預定投標及決標時間:
本交易預計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二十五日(星期三)進行投標及開標,並於當日宣布決標結果。
六、若參加之投資人未達三家,本社將於決標日前三日以電子郵件方式公布底價予合格之投資人。
七、有意願參與投標者,若就相關事宜有任何疑問,或須索取任何相關書表文件,請逕洽高雄第二信用合作社 法務部門 洪柔至 股長(聯絡電話:(07) 2410-151轉245 / 0929-528-120)。
八、本公告事項嗣後如有變更或補充,將另行公告通知,並以新公告版本為主。
九、本社保留停止、取消、延後本標案(包括但不限於投標及開標程序)之權利。本公告內容如有疑義,悉以本社解釋為準。
十、本公告時間為民國九十七年六月五日起至民國九十七年六月二十三日止。